标题: |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文化广场西侧部分国有资产用房的招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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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621/2021-517249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文化广场西侧部分国有资产用房的招租公告
为提高国有闲置房产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沂源县文化广场西侧原旅游集散中心一楼南侧部分房屋向社会公开招租,招租事项如下:
一、出租情况
1、基本情况:招租房屋位于沂源县文化广场西侧2#楼(2-1)一层南半部分,建筑面积为139.52平方米,水电暖齐全。
2、出租期限:2年。
3、出租底价:根据事务所出具的《租赁价格评估报告书》出租底价为5.5万元/年。
二、招租要求
1、诚招文化类相关企业参与招租,严禁有污染、有危险的企业招租,如餐饮、化工行业等;
2、招租方需要持有相应营业资格,为诚信企业,无征信外债等,各类消防安全检验等手续齐全,需确保做好国有资产用房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如果因乙方手续不齐全导致出现的安全事故,后果责任自负。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出租合同,不予以任何补偿。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2021年8月2日-8月4日三天。
四、公开投标时间
2021年8月5日周四上午9:30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征信证明,于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竞标。需达到3家以上参与竞标,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竞标者现场报价,以价格最高者确定承租方,低于底价或无人竞价按流标办理。
同时,请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测量好个人体温,并带好口罩参加。
五、咨询电话
文旅局办公室3241330 任老师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