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责边界清单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621/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1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责边界清单

发布日期: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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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与其他部门分工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备注
1 本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 (牵头
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负责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进行勘测和划定。负责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牵头起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相关请示和公布材料等,按程序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通过)第十五、十六、十八条      
(配合
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配合文化和旅游部门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对划定的保护范围提出意见
2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管 (牵头
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五条(国务院令第666号)  
(配合
部门)
公安机关 负责负责对娱乐场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查处。负责对娱乐场所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行为的查处  
3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 (牵头
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负责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的监管,并依法予以取缔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令第666号)  
(配合
部门)
公安机关 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