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621/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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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人民群众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的民政工作信息都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是坚持执政为民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抓住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突出在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及时公开有关民政信息。

三是坚持全面真实的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全面、真实、可信,结果应当公平公正,防止和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是坚持职能定位的原则。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时,应结合民政业务职能,分解公开的责任,落实公开的要求。

五是坚持安全稳定的原则。配合委、政府重大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切有碍稳定的事项不能公开。

六是坚持保密审查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

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年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内容,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及时更新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及解读等信息公开。

(二)积极推进执行及结果公开

1.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做好政策法规、重要文件公开工作,定期对制定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及时公开工作执行情况。主动做好单位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等信息公开,实时更新相关信息,形成常态化工作信息公开机制。

3.加强对重要信息尤其是重大政策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促进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客观分析、理性评价重大政策。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长效协调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二)提高依法公开能力。把政务公开纳入培训内容,采取集中培训、交流研讨会等形式,每年至少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一次,规范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职能范围,明确公开范围,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高效联动、配合协作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对于不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个人,及时进行督促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