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621/2021-511868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05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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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有关要求,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全面履行部门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县文旅局成立了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分工协作,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事宜,并多次深入局直属单位和文化市场进行督导和检查,认真查找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二)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带动全局机关工作人员主动学法,在全系统形成学法、懂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2020年来,通过党组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全体干部大会多次组织法律学习,举办《宪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文旅系统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水平。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序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有关工作。坚持执法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管理、执法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机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各种会议、培训会、宣传推介活动等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建立完善日常普法工作台账。扎实做好局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和自学等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制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

(四)加强主题宣传教育。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文旅法治普及宣传,强化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在“4.26”知识产权日、“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假日、重点时间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普及文化与自然遗产知识,提高全民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意识;在公共场所开展文化旅游法律宣传咨询、法治灯谜竞猜、法治展板、法治标语、法治文艺演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规范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间。根据省、市、县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动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提速优化工作,抓紧促进落实,在严格做到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我局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工作流程。

(二)建立行政规范性审查制度。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执法案件必须经法制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核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审查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推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及时报备,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没有与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三、强化文旅市场执法培训

(一)强化执法整治。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查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文化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力促文化经营单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促进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和繁荣发展。开展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联合县公安局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打击一批违法违规经营,查办一批案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二)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理论学习,提增强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注重平时指导和集中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局务会等组织专门法律学习,带动全局机关工作人员主动学法,在全局形成学法、懂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开展执法培训。积极组织全县执法骨干参与国家、省、市等组织的培训会、交流会。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参训人员的政治站位,增强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丰富业务知识。

四、完善文旅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失信惩戒机制、推进黑名单管理,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