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文旅行业帮扶政策】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疫情期间采取政策措施及复工复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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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4-0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旅行业帮扶政策】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疫情期间采取政策措施及复工复产情况

发布日期: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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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沂源县按照上级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大力加强全县文旅行业的监管和防控,自2020年1月25日开始,全县48家印刷企业、41家出版物发行企业、21家网吧、15家A级景区、8家旅行社、6家KTV、2家星级宾馆全部暂停开放,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上级精神要求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1、按照市文旅局《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复工开工方案的通知》要求,2月10日起组织全县48家印刷企业陆续复工,目前复工率达到100%。

2、根据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淄博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九条意见》文件要求,于3月10日开始对全县41家出版物发行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进行验收,合格单位予以开放,目前复工率达到100%。

3、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文件精神要求,2月27日开放鲁山溶洞群风景区(鲁山森林公园),28日开始陆续接待游客。截止目前,全县15家A级景区复工率达到100%。

4、县内8家旅行社,前期组织员工业务学习和相关培训,目前已全部复工开展省内游业务。

5、县城2家星级宾馆,均于2020年3月22日复工。

6、全县21家网吧、6家KTV仍然处于停业状态。

二、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1、为企业推送上级扶持政策包

利用好各级各部门已出台扶持政策,认真梳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淄博市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淄博市应对疫情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支持实施细则》等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整理集成“政策工具包”推送给文旅企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普惠性税费、金融、社保、租金、用工、水电气等支持政策,降低企业损失。

2、兑现扶持奖励资金,帮助企业缓解经济压力

根据《沂源县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对燕崖镇“乡村里的中国”片区、朱彦夫事迹党性教育基地、朱家户乡村旅游休闲区兑现共计330万元的奖励资金。

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对沂河源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学院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给予虡盛博物馆49万元扶持资金。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目前全县8家旅行社已退还80%的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