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
标题: 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2375749150X6/2026-556469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2 发布机构: 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

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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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联系(沂源县振兴路 61 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6138;邮箱:zsj0533@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中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任务,立足中心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公开程序,强化政策发布频次,切实提升公开水平与治理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显著进展。

1.主动公开

2025年,我中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条,内容涵盖计划总结、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南等关键领域,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中心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不断完善并优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严格依据相关要求,保障信息的及时性与高质量公开。认真完成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表的统计任务,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的审核与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规定,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其精准无误。坚决防止涉密、错误、敏感等信息出现在网上,切实保障信息安全。三是深入推进本中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全面整理由本中心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形成清晰的文件清单。按照标准格式对文件进行公开,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

4.监督保障

    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2025年中心党组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导,要求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在人员配备、责任落实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年底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评定。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行为,无相关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获了一定成果,然而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待相比,依旧存在些许问题。一方面,信息更新不够迅速,无法充分满足公众对最新资讯的获取需求;另一方面,公开内容缺乏全面性,信息发布方式相对单一。

在工作中,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体系,紧密围绕群众与企业的现实需求,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走向深入,不断优化并提高内容质量。此外,严格执行发布审核规定,全面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规定,秉持“谁公开、谁担责”以及“先审查、后公开”的准则,确保所有信息均实现先审后发,保障公开信息的真实与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5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 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均已答复

3.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进行了创新实践。通过系统培训与学习,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加大了对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力度,并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采用文字解读、图表解析、媒体解读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有效提升了解读回应的成效。同时,我们建立了定期自查自纠机制,及时检查内容表述准确性及信息更新时效性,并删除已失效的目录和信息。此外,对拟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4.2025年沂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5年,我单位依照要求积极落实,稳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工作,答复率达100%。在办理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每一件建议提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办理时限,通过电话沟通、当面座谈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其诉求和期望。

对建议提案中涉及的招商引资等具体问题,我们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将办理进展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答复完成后,我们还对办理结果进行跟踪回访,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答复内容的意见建议,确保建议提案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提升了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