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
标题: 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2375749150X6/2025-550294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

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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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联系(沂源县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6138;邮箱:zsj0533@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中心实际,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政策发布的力度,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1.主动公开

2024年,我中心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及省市县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条,包括计划总结、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沂源县投资促进中心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比去年减少1件。无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持续优化并完善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严格遵循相关要求,确保信息的及时性与高质量公开。细致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表的统计工作,力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的审核与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制度,对信息内容进行层层把关,确保其准确无误。坚决杜绝涉密、错误、敏感等信息的上网,切实维护信息安全。三是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全面梳理由本中心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整理形成清晰的文件清单。按照规范格式对文件进行公开,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和“投资沂源”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让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   

 5.监督保障

     为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做深做细,2024年中心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任务。明确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导,确保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在落实具体办理人员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2024年底组织开展沂源县投资促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自纠,对各科室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情况进行全面评定。我中心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相关业务培训。全年未发生任何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情况,也未出现需要追究责任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无法满足公众对最新信息的需求;二是内容不全面,发布信息内容单一。年内我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结合群众、企业实际需求,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不断优化内容,提升质量。严格发布审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所有信息做到先审后发,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 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个均已答复

3.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通过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加大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定期自查自纠,检查内容表述错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删除失效的目录和信息。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2024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4年,我中心积极落实《2024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任务,根据方案要求,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