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七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梁传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表达最深的敬意,感谢您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所展现出的高度关注与坚定支持。您的关注不仅是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更是对全县人民福祉的深切关怀。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切实将招商引资工作视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这一战略定位充分体现了我们对开放合作、共赢发展的深刻理解和坚定实践。我们深知,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招商引资不仅是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直接途径,更是激活本地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去年以来国家层面就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先后出台了多份文件,要求各地整改不合规、不公平的涉企优惠政策,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及2024年8月1日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明确表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28号)文件,为期一个月的不合规、不公平涉及企业优惠政策清理整顿活动,淄博市投资促进局9月初下发废止了《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内资项目实际投资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和《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内资项目引荐人市级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两个文件,县政府已对我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条款及时进行了清理。
感谢您对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沂源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
2024年9月3日
(联系单位:投资促进发展中心;联系人:祝玉亮;联系电话:0533-3226138)
(可以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