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 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70323MB2851925F/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发布日期:2020-12-28
  • 字号:
  • |
  • 打印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9 年度我县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待遇人员约 6800 余人,优 抚人员都符合认定资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享受优抚抚 恤生活补助。

(一)项目概况

 2019 年度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及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全年发 放抚恤及生活补助资金 4532 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 3738.21 万元,县级资金配套 496.79 万元。享受抚恤及生活补助的优抚对 象分别是伤残抚恤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60 周岁农村籍退役老兵、定期抚恤三属人员、老年烈士子女、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 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 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阶段性目标是: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使优抚抚恤补助资金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优 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评价目的

保障优抚抚恤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优抚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享受政策红利。

(二)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相关政策依据。评价指标体系依据事实理由充分,申请程序 合规,事前经过了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属于补助履职需要。 评价方法科学客观,评价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依据实 施。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项目绩效评价的过程涵盖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部分,在资金管理的到位和执行率上,要求项目 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相适应,按照预算资金的年初计划执 行。在资金的合规使用上、管理制度的健全、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方面,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以制度做保障,更好的促进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综合评价情况优,评价结论依据事实充分,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认知,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和谐。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的要求。 绩效目标合理,项目所设立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事实。 项目绩效指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预算编制科学,有明确 的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资金分配合理,有测算依 据,与补助单位或是地方实际情况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确保及时到位,按时发放,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比率吻合。预算执行资金按照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有效的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率与项目实施的产出数计划数相适应。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相适应。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适应。成本节约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相适应。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可持续影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设置和细化。社会公众度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大于 95%以上。

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观念,重视项目绩效评 价重要性,落实工作责任,把握好学习好。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 文件精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将绩效评价作为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抓手,加强对部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责任落实分解,确保顺利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