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对《关于对董敏等10名 “沂源县十佳好军嫂”进行通报表扬的决定》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MB2851925F/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27 发布机构: 沂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稿解读】关于对《关于对董敏等10名 “沂源县十佳好军嫂”进行通报表扬的决定》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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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

    通过村、镇推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军嫂,再以网络投票评选的形式,创新性开展了沂源县“十佳好军嫂”评选工作,从全县217名军嫂中选出了10名优秀代表

二、决策依据

沂源县“十佳好军嫂”评选实施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爱党爱军,热爱人民军队,全力支持丈夫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事业。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声誉。

3、家庭责任心强,自尊自立,勤俭持家,勇挑家庭重担;注重孩子教育,教子有方,成果显著。

4、勤劳能干,年富力强,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事业心,立足生产经营和工作岗位吃苦耐劳,实现人生价值。

5、讲文明树新风,遵守村规民约,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健康意识。

6、讲诚信重品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7、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甘于奉献,赢得群众赞誉好评。

8、倡树正能量,积极参与村(居)治理和矛盾纠纷调处,发挥积极作用。

9、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在乡村振兴和精神文明创建、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美在家庭”创建中表现突出。

10、积极参与军民互助共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谐社会建设、巾帼志愿服务等工作。

二、评选范围

在沂源居住的现役军人妻子。

三、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在层层寻找、推荐、公示基础上,各镇办服务站择优推荐,党委政府同意上报。

2、个人自荐。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荐和自荐,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向县妇联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武部,申报。

三、出台目的

为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讲好军人军属故事,教育广大退役军人坚守初心、担负使命,激励广大军嫂支持亲人投身军营、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四、重要举措

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为“十佳好军嫂”颁发了证书和奖杯。希望广大军嫂以本次表彰活动为起点,继续秉持心系国防军队的大局意识,发挥有担当能奉献的吃苦耐劳精神,做新时代女性新典范;县退役军人局、妇联等单位要做好桥梁纽带,组织共建活动,丰富军人军属的精神文化生活,要做好保障兜底,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一解后顾之忧;宣传部门要采取多样形式宣扬“十佳好军嫂”事迹,动员全县党员干部以她们为榜样,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尊崇军嫂、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