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统计局
标题: 沂源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4555/2024-542733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1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统计局

沂源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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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沂源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2023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统计局联系(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96;邮箱:yyxtjjbgs@zb.shandong.cn)。现将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源县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本部门《统计法》和相关保密政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政务服务透明及时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融公开”平台为主体,多种渠道并存,根据相关条例等要求,依法及时开展诸如统计数据、部门预决算等多项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沂源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包括政策文件、统计信息、行政执法、建议提案等信息。截至20231231日,共计发布64条信息。其中,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培训等3条,政务主动公开目录1条,年报1条,指南1条,财政信息4条,统计执法及双随机一公开信息6条,沂源统计月报11条,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简析10条,其他信息27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沂源县统计局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统计数据信息领域,依法依规按时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沂源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进一步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依据本单位工作性质,着重完善相关统计数据公开,按时公开统计月报、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数据信息,按上级要求及时更新数据查询栏栏目内容。

4.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设置专人负责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做到条理清晰,不重不漏。二是是开通“沂源统计”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2023年发布作品38条,全年阅读量9629人次,平均阅读量254人次每条。

5.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扎实稳健推进我县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在县大数据中心的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存在数据公开条目较少,公开内容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沂源县统计局政务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部门法律法规规定,拓宽公开内容覆盖面,将执法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进一步完善补充,做到及时有效的向社会公布执法检查结果,确保执法检查成效。同时严格审核公开数据,压实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在发现存在数据更新不及时情况时及时改正并发布相关数据,对部分需上级领导部门审核数据及时发布说明,对有数据申请需求的群众及时耐心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好服务于群众,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情况》要求,县统计局本年度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内容,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二)县统计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公开数据保质保量、及时有效的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向政务公开先进区县单位学习经验。

(三)县统计局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除依托政府网站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在鲁中义务商贸城扎实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促进政民互动交流。

 

 

沂源县统计局

                                  202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