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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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4555/2020-513597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12-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统计局 |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普法规划,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我县的依法统计工作。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
一如既往的重视普法工作,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建立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针对我局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完善了普法组织机构,具体日常事务落实了专人负责。根据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在统计门户网站发布了统计普法和执法责任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行政执法依据、程序、人员及违法行为举报受理途径。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完善了制度建设,落实了执法责任制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沂源县统计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的执行力度,按照有错必纠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不作为追究,错案追究和免于追究的责任范围。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目标治理,实行领导负责与行政执法组长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对我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和奖惩办法,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措施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建立健全网上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约谈、被执法企业回访等制度,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增强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深化统计普法,加强全县统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增强面向党政干部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实效,利用重要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和媒体、网站、微博等平台创新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方式。结合企业走访发放宣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律知识问答》、《致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一封信》,向新上规模企业发放《法律事务告知书》,促使广大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自觉学法、敬法、守法、用法。
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020底,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公示信息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2020年一年来,县统计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未签订除用工合同外的其它合同;执法人员未发生滥用职权、越权执法、越级执法和超时限执法的现象;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加强依法统计的透明度,一年来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