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统计局
标题: 沂源县统计局2023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4555/2023-533692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统计局

沂源县统计局2023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2-28
  • 字号:
  • |
  • 打印

沂源县统计局2023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统计的意识,保证源头数据质量,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统计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落实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做到将抽查情况和查出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根据《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我局在比对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沂源县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主动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企业数据库进行比对核实,确保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无死角本着“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二)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上级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与工作需求,统筹制定我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工作计划要保证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20232月底前完成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确保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随机抽查检查。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对每次抽查制定的工作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所涉及到的抽查对象范围和检查事项,通过山东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取的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

(四)提高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做好随机抽查的后续处置工作。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后续处置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落实。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舆论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下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工作流程,真正做到依法行政、阳光执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要把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落实职责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执法人员尽职尽责抓。按照方案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县统计局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采取有力举措,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稳步推进随机抽查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年度量化目标任务。

(三)加强监管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动系统性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建设。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