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商务局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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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331245L/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商务局 |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
根据沂源县审计局关于沂源县商务局局长任维东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源审委办报【2019】36号)提出的主要问题和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强化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报告如下:
一、重大经济决策、重要项目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产权不清晰问题
按照要求补充相关协议,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明确产权及责任,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机构协同工作机制。
2、县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设计未实施问题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字 [2007]109号)和省经贸委《关于做好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鲁经贸字 [2008]117号)和市有关文件精神,我们于2012年委托淄博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沂源县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该工作已于2013 年底完成,但因全国实行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布局。我县也开始编制新的《沂源县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待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实施后,再报上级部门批复实施。
3、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问题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应缴未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问题
2014年相关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转入单位基本账户后,所有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做了支付,无法收回。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处置资产,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
5、应收未收个人应承担的执法服装费问题
2012年沂源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后,为了适应工作需要,购买了一批执法服装,其中一部分为协管员配备,2014年协管员全部解除合同,2018年执法大队整建制并入综合执法局,相关费用已无法收回,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6、项目建设支付手续不完善问题
按照要求补充支付手续,加强合同签订的管理,完善相关凭证及支付手续。(这个建议让张德友写,哪些不完善,是否能补)
二、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
1、 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按照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安排的用途合理规范使用资金。
2、决算编报不真实
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杜绝出现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账面数与决算数不一致。
3、项目支出预算未编制绩效评价目标,未进行绩效管理,涉及1896,800.00元
按财务制度要求,编制绩效评价目标,加强绩效管理。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方面
1、 公务接待无公函,涉及金额40,600.00元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在收到接待公函后,由相关科室填写接待审批单,并由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对于无公函的来访人员不予接待。
2、支出真实性无法确定
(1)对培训费用支出,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人数进行培训。
(2)杜绝公务接待活动与差旅报销时间冲突,对于公务接待活动与差旅报销时间冲突的一律不重复报销;已报销的,由相关人员交回。
(3)加强办公用品等办公耗材的管理,提倡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4)认真审核发票与所附明细是否一致,对发票与所附明细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
3、不合规票据列支23,943.00元
不合规的票据为我单位内部食堂结算凭据,县委巡察后,单位内部食堂已取消。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报销票据的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我局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逐一核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按审计和财务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认真编制预算和决算,加强预算执行,严格审核每一笔支出,财务报销做到“四单”齐全方可报销;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把财务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体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沂源县商务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