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商务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沂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44号)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004331245L/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08 发布机构: 沂源县商务局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沂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44号)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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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鲁商字[2019]128号)等文件精神,县商务局起草了《沂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征求了财政、扶贫、发改、农业、市场等10个部门的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方案制定情况做如下说明:

    1、关于对后续项目建设内容。结合中期绩效反馈,后续项目建设主要用于项目提升和前期建设短板弥补,重点开展提升公共服务运营水平、提高物流配送服务效率、强化品牌培育工作、组织农产品上行活动。

    2、项目时间安排。项目实施分为三个阶段,主要分为启动阶段(2020年01月—2020年5月)、实施运营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0月)、验收评估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3、关于资金拨付情况。项目资金拨付采用按照进度拨付的方式进行拨付,首先由企业提交拨付申请,县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县商务局根据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向县财政局打资金拨付申请,进行资金拨付。

    4、关于项目验收情况。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承办企业向县商务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商务局收到承办企业验收申请后,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并聘请第三方对项目建设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第三方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根据第三方提出整改的要求,由县商务局督促项目承办企业进行整改。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