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成立沂源县商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商务局
发文字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331245L/2018-1923358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18-09-03
根据《中共沂源县委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源发(2018)12号)要求,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参照县里有关文件精神,在我局成立县商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商务系统扫黑办)。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葛光利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张 红 县商务局工会主席
何传峰 县商务局市场建设运行科科长
李庆刚 县商务局安全科科长
联络员: 李光明 县商务局外经科科长
二、工作职责
县商务系统扫黑办是县商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设在县商务局。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具体负责县商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二)建立完善县商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三)组织开展县商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考核、落实上级部暑的相关表彰奖励工作及有关文件精神;(四)针对县商务系统进行统筹协调线索摸排、移交和情况统计工作;(五)完善县商务系统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对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六)在县商务系统协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七)会同有关部门在县商务系统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研究,推动完善政策保障;(八)在县商务系统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指导相关企业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分工
县商务系统扫黑办主任在县商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参与全县商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县商务系统扫黑办主任主持县商务系统扫黑办日常工作,县商务系统扫黑办各成员及联络员按照分工,负责县商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制度机制、督导考核、案件会商、重点督办、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等各方面工作。
沂源县商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3241930,举报邮箱:sdyyxswj@zb.shandong.cn。
201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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