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D3ZB202408091314)办理情况公示 | ||
|---|---|---|---|
| 索引号: | 11370323004331245L/2025-555149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商务局 |
|
反馈问题 |
沂源县鲁中博览城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沿街商铺,房款已付,每年返还的部分未返完,现房屋状态消防设施没有,排水系统、水、电也没有,房屋没法住也没法租赁,要求处理。 |
|
整改目标 |
加强园区基础设施维护保养,完成消防问题整改。 |
|
整改措施 |
1.责令鲁中商业博览城项目部依规补充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水泵正常使用,加强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2.责成县商务局强化对鲁中商业博览城监管,督促其严格履行协议内容; 3.责成沂源县消防大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消防器材缺失问题进行查处。 |
|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
目前,鲁中商业博览城沿街商铺由鲁中商业博览城项目部统一经营,该项目部与沿街商铺业主签订协议,每年向业主返还租金。近期因经营困难,未按协议返还租金。经现场勘查,园区内沿街商铺排水、供水、电力设施完善,消防手续齐全,因商铺长期闲置、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消防器材缺失、消防水泵停用。鲁中商业博览城项目部拖欠水费、电费,导致园区内停水、停电。经协调,2024年8月10日欠费已缴纳,水、电正常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