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商务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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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331245L/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商务局 |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我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根据《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2 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政策指引、意见建议、提示提醒、劝导警示、示范引领、案件回访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创新监管模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行政指导具有非强制性、民主性、灵活性等特点,对优化服务、完善监管、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及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行政执法方式的有益补充。开展行政指导要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以行政相对人自愿为前提,能够被当事人认可。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行政管理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
2.合法原则。行政指导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方式应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不得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合理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优先采用行政指导方式实现管理目的,采取的方法应必要、适当。
4.公正公开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指导的事项应当公开,对待行政相对人要一律平等。
5.便民利民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本着简明高效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实施行政指导要兼顾社会效果和个人权益,做到既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又能够使相对人受益。
6.效能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尽量做到简明高效,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的效益。将效率和效益作为衡量行政指导的标准,不得开展无实效或者无实质内容的行政指导,不得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二)实施方式
在实施具体行政指导时,可以根据不同领域、不同事项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行政指导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政策指引。行政执法机关利用掌握行业政策的优势,通过信息公开等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引导,提供服务。
2.意见建议。行政执法机关根据管理职能和自身专业知识,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提建议”,引导其合法经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促进健康发展。
3.提示提醒。行政执法机关在日常监管或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于行政相对人可能出现行政违法、民事侵权或违约等问题的,可以制定行政指导意见书,提示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达到其整改的目的。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和日常执法数据分析,对某一时段、某些领域违法频率高或者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告知监管要求,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4.劝导警示。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情节较轻、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根据建立“不罚、减罚清单”制度要求,告知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规劝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5.示范引领。行政机关通过给予行政相对人表扬鼓励等,引导其从事某种特定的活动,达到管理目的。
6.案件回访。行政执法机关对重大执法案件或在一定范围、一定领域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指导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发布典型案例,指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除以上行政指导方式外,在符合实施行政指导基本原则要求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可以积极探索更多的行政指导实施方式,还可以将多种方式的行政指导加以组合,进行综合指导。
(三)措施要求
1.参照本部门的权责清单,按照全领域覆盖的原则,梳理编制我单位行政指导事项目录清单,并在沂源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上传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行政指导专区”。
2.将行政指导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贯穿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各执法环节,做到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覆盖。
3.要切实发挥部门内设法制机构作用,加强对本部门办理的行政指导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
4.行政执法人员要发挥信息资源和专业优势,在行业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指导,做到善于使用行政指导开展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切实转变观念,不断提高认识,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法制机构审查指导、执法人员具体实施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行政指导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开展。
(二)加大落实力度,稳步推进实施。细化工作落实措施,做到行政指导具体化、规范化;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行政指导程序和行政指导文书;要避免用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造成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要注意行政指导的合法适当,避免因行政指导产生行政纠纷,实现行政指导与规范执法的高度和谐。
(三)积极探索创新,务求工作实效。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指导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方法,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要加强学习培训,确保全体执法人员能够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内容要求,理解行政指导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方式方法,确保行政指导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沂源县商务局行政指导事项目录
2.沂源县商务局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沂源县商务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
沂源县商务局行政指导事项目录
序号 |
行政指导事项 |
行政指导依据 |
行政指导方式 |
具体实施机构 |
备注 |
1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行政指导 |
1、【行政法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党中央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 42号)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
县商务局商贸运行科 |
|
2 |
对已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的经营活动检查的行政指导 |
1、【党中央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奏的意见》 (国办发(2019) 42号) 2、【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党中央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 18号)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
县商务局商贸运行科 |
|
3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监督检查的行政指导 |
【行政法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
县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
|
4 |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检查的行政指导 |
【部委规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4月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
县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
|
5 |
对二手车经销企业(包括增加二手车业务)设立规划审核的行政指导 |
1、【部委规章】《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8月29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 2、【省委省政府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5〕279号)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
县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
|
6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的行政指导 |
1、【部委规章】《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8月29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 2、【省委省政府县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3号文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7号) 3、【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鲁商字〔2018〕30号) 4、【市直部门文件】《淄博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鲁商字[2018]3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淄商字办〔2019〕26号)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
县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
|
7 |
对服务外包业务数据备案登记的行政指导 |
1、【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2009年1月23日发布) |
政策指引 |
县商务局外经科 |
|
8 |
对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的行政指导 |
1、【行政法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2012年6月4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2、【部委文件】《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办法》(商合发〔2016〕87号) |
政策指引 |
县商务局外经科 |
|
备注:“行政指导依据”具体到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性文件条款内容。
附件2
沂源县商务局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一:
行政指导提示提醒书
( )指提( )号
__________:
我局发现你(单位)存在__________等问题。为避免因违法而受到行政处罚,我局根据___________的规定,现就将注意事项提示如下:____________。
请你(单位)认真按照上述提示依法生产经营,避免违法
行为发生。如需帮助,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本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经办单位留存。
示范文本二:
行政指导劝导警示书
( )指劝( )号
__________:
我局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你(单位)有下列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涉嫌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
你(单位)接此劝导警示书后,尽快改正,并将改正情况及时反馈给我局。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经办单位留存。
示范文本三:
行政指导意见建议书
( )指建( )号
__________:
为了促进地方市场主体的良性发展,我局依托行政管理职能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规范管理。我局在日常巡查中认为你(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可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建议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自身健康发展。如有需要,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本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经办单位留存。
示范文本四:
行政指导案件回访表
编号__________
案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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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人员姓名、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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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姓名、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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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 对象 情况 |
单位名称(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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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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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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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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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 方式 |
□走访 □座谈 □电话 □短信 其他方式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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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访 内 容 |
我局(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 1.执法是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 2.是否指导、帮助当事人办理相关事项(纠正违法行为)( ) 3.是否借执法为本人或他人谋利( ) 请在括号内写“是”或“否”,如执法人员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请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栏中注明,谢谢! |
|
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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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我局(单位)执法的建议和需要本单位帮助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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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的履行情况和对行政相对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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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对象(签名): 行政指导人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 |
示范文本五:
行政指导事项登记簿
序号 |
时 间 |
指导事项 |
指导结果 |
指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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