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商务局
标题: 沂源县商务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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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5-13 发布机构: 沂源县商务局

沂源县商务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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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我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根据《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2 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政策指引、意见建议、提示提醒、劝导警示、示范引领、案件回访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创新监管模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行政指导具有非强制性、民主性、灵活性等特点,对优化服务、完善监管、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及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行政执法方式的有益补充开展行政指导要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以行政相对人自愿为前提,能够被当事人认可。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行政管理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

2.合法原则。行政指导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方式应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不得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合理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优先采用行政指导方式实现管理目的,采取的方法应必要、适当。

4.公正公开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指导的事项应当公开,对待行政相对人要一律平等。

5.便民利民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本着简明高效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实施行政指导要兼顾社会效果和个人权益,做到既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又能够使相对人受益。

6.效能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尽量做到简明高效,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的效益。将效率和效益作为衡量行政指导的标准,不得开展无实效或者无实质内容的行政指导,不得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二)实施方式

在实施具体行政指导时,可以根据不同领域、不同事项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行政指导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政策指引。行政执法机关利用掌握行业政策的优势,通过信息公开等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引导,提供服务。

2.意见建议。行政执法机关根据管理职能和自身专业知识,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提建议”,引导其合法经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促进健康发展。

3.提示提醒。行政执法机关在日常监管或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于行政相对人可能出现行政违法、民事侵权或违约等问题的,可以制定行政指导意见书,提示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达到其整改的目的。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和日常执法数据分析,对某一时段、某些领域违法频率高或者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告知监管要求,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4.劝导警示。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情节较轻、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根据建立“不罚、减罚清单”制度要求,告知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规劝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5.示范引领。行政机关通过给予行政相对人表扬鼓励等,引导其从事某种特定的活动,达到管理目的。

6.案件回访。行政执法机关对重大执法案件或在一定范围、一定领域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指导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发布典型案例,指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除以上行政指导方式外,在符合实施行政指导基本原则要求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可以积极探索更多的行政指导实施方式,还可以将多种方式的行政指导加以组合,进行综合指导。

(三)措施要求

1.参照本部门的权责清单,按照全领域覆盖的原则,梳理编制我单位行政指导事项目录清单,并在沂源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上传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行政指导专区”。

2.将行政指导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贯穿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各执法环节,做到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覆盖。

3.要切实发挥部门内设法制机构作用,加强对本部门办理的行政指导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

4.行政执法人员要发挥信息资源和专业优势,在行业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指导,做到善于使用行政指导开展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切实转变观念,不断提高认识,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法制机构审查指导、执法人员具体实施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行政指导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开展。

(二)加大落实力度,稳步推进实施。细化工作落实措施,做到行政指导具体化、规范化;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行政指导程序和行政指导文书;要避免用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造成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要注意行政指导的合法适当,避免因行政指导产生行政纠纷,实现行政指导与规范执法的高度和谐。

(三)积极探索创新,务求工作实效。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指导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方法,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要加强学习培训,确保全体执法人员能够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内容要求,理解行政指导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方式方法,确保行政指导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沂源县商务局行政指导事项目录

2.沂源县商务局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沂源县商务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

沂源县商务局行政指导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指导事项

行政指导依据

行政指导方式

具体实施机构

备注

1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行政指导

1【行政法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党中央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 42号)

政策指

意见建议

县商务局商贸运行科

 

2

对已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的经营活动检查的行政指导

1【党中央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奏的意见》 (国办发(2019) 42号)

2【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党中央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 18号)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县商务局商贸运行科

 

3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监督检查的行政指导

【行政法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县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4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检查的行政指导

【部委规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4月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县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5

对二手车经销企业(包括增加二手车业务)设立规划审核的行政指导

1、【部委规章】《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8月29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

2、省委省政府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5279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县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6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的行政指导

1、【部委规章】《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8月29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

2、【省委省政府县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3号文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7号)

3、【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鲁商字〔2018〕30号)

4、直部门文件】《淄博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鲁商字[2018]3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商字〔201926号)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县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7

对服务外包业务数据备案登记的行政指导

1、【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2009年1月23日发布)
2、【部委文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0]880号,2010年6月13日发布)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县商务局外经科

 

 8

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的行政指导

1、【行政法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2012年6月4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2【部委文件】《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办法》(商合发〔2016〕87号)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县商务局外经科

 

备注:“行政指导依据”具体到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性文件条款内容。

 

附件2

沂源县商务局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一:

行政指导提示提醒书

)指提( )号

__________

我局发现你(单位)存在__________等问题。为避免因违法而受到行政处罚,我局根据___________的规定,现就将注意事项提示如下:____________

请你(单位)认真按照上述提示依法生产经营,避免违法

行为发生。如需帮助,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本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经办单位留存。

示范文本二:

行政指导劝导警示书

)指劝( )号

__________

我局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你(单位)有下列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涉嫌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

你(单位)接此劝导警示书后,尽快改正,并将改正情况及时反馈给我局。

 

 

单位(印章)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经办单位留存。

示范文本三:

行政指导意见建议书

)指建( )号

__________:

为了促进地方市场主体的良性发展,我局依托行政管理职能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规范管理。我局在日常巡查中认为你(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可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建议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自身健康发展。如有需要,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本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经办单位留存。

 

示范文本四:

                               行政指导案件回访表

编号__________

案件名称

 

指导人员姓名、证件号码

 

记录人姓名、证件号码

 

回访

对象

情况

单位名称(姓名)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回访

方式

□走访  □座谈  □电话  □短信

其他方式___________

访

我局(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

1.执法是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

2.是否指导、帮助当事人办理相关事项(纠正违法行为)( )

3.是否借执法为本人或他人谋利( )

请在括号内写“是”或“否”,如执法人员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请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栏中注明,谢谢!

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你对我局(单位)执法的建议和需要本单位帮助解决的问题:

 

行政决定的履行情况和对行政相对人的建议:

 

回访对象(签名):

行政指导人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示范文本五:

行政指导事项登记簿

序号

时 间

指导事项

指导结果

指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