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商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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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331245L/2023-533718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商务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县商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县商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全流程整合商务系统内部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应联尽联”,实现商务系统内部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全系统年度抽查被监管对象占比不低于4%,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将《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作为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依据,编制了《沂源县商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要在省市各业务条线监管对象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监管特点和需求,在山东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进一步细化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到监管对象“应纳尽纳”。要将全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进行分类标注,提高人员匹配的精准性和随机抽查的高效率。本着“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二)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依据上级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与工作需求,统筹制定本地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工作计划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确保符合各业务条线上级工作的要求,还要符合监管重心下移的要求,合理统筹省、市、县(区)的任务占比。2023年2月底前,完成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要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随机抽查检查。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对每次抽查制定的工作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所涉及到的抽查对象范围和检查事项,通过山东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取的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四)提高抽查检查的精准性和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震慑力。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五)做好随机抽查的后续处置工作。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后续处置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限期整改落实。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舆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上报先进经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展示商务部门公正、廉洁、依法、审慎监管的良好形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县商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抽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搞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机构改革的整体效应,强化工作融合,完善条线监管,做好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整体推进,真正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召开会议调度、定期深入基层督导调研,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并将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注重情况反馈。要根据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对抽查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应及时反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