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74721J/2024-542621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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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 年1月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荆山34号,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2775;电子邮箱hbjbgs@zb.shandong.cn

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 年,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会议公开、决策公开、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数据、规划计划、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等信息共计207条。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运用“沂源环保”政务微博、“沂源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专题。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2023 年,做好对接工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受理5件,按时答复5件,按时答复率100%。202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更新《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坚持“谁的业务,谁审核;谁的问题,谁负责”的原则,需公开的信息,由责任单位、科室负责编制,单位、科室负责人初步审查,报局分管负责人审阅签字,方可对外公开,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

4、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坚持把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沂县人民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栏发布信息,全面反映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0余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我局通过“沂环境”政务微博、“沂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信息300余条。

5、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局干部职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形成了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2023年,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2次,学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更新充实完善、公开形式不断改进、公开效果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 无正当理 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4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有些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有些公开信息的行文格式不符合标准;三是部分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目前我局已根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更新效率,争取在更多的平台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2、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3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借鉴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在进行公开时严格行文规范。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信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按计划做好局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提案建议办理情况:2023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3工作创新情况:在不断完善、更新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的同时,采用线下+线上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发布,提升政务公开便捷性。2023年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当天,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增强公众参与感,提升公众获得感,让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4落实年度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要求,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行政执法、环评审批内容进行了公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3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