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标题: 沂源县环保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74721J/200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09-03-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生态环境局

沂源县环保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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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沂源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沂源县环保局按照合法、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环保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2008年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县里的要求,200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制定了《沂源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8条,占62%;业务类信息5条,占38%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有八类,一是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二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三是投资指南、统计分析;四是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五是项目审批;六排污许可;七是行政执法;八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我局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局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政务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的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具体的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沂源县环保    

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