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环保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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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74721J/2009-510936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09-03-2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生态环境局 |
根据《沂源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沂源县环保局按照合法、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环保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2008年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县里的要求,200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制定了《沂源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8条,占62%;业务类信息5条,占38%。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有八类,一是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二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三是投资指南、统计分析;四是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五是项目审批;六排污许可;七是行政执法;八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我局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局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政务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的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具体的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沂源县环保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