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74721J/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环保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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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密切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公开审批事项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13条,政务微博公开216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6次。

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按照县府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和不漏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全年无一起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

四是保密审查到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与定密工作和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明确每个环节的审查责任人,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专门邀请机要局保密人员为全局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培训,定期检查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落实了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管理和防范措施。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公开的意识上、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上、公开的时效上以及公开的水平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完善各项公开工作的运行程序,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及时更新政府行政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把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附件: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