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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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74721J/2019-201049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02-04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 主体 | 抽查 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备注 |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 | 省环保厅办《关于印发<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 辖区内污染源 | 污染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按照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家次),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被抽查 | 1.重点排污单位:按每季度不低于5%的市控及以上重点排污单位和不低于25%的区县控及以上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2.一般排污单位:县环保部门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比例,每年不低于1:10。 3.其它特殊监管对象:对存在环境违法和环境管理问题的污染源,加大抽查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