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标题: 2026年6月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74721J/2026-55872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09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6年6月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9
  • 字号:
  • |
  • 打印

202669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县城鲁山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3250229

电子邮箱:yyhbjxkk@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塞尼泰施(山东)清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工业清洗剂、表面处理剂、消毒剂、水处理剂项目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悦庄镇振兴路与三悦路交叉路口东410

塞尼泰施(山东)清洁有限公司

山东恒生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沂源化工产业园,占地30亩,总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控制室等;新上储罐、搅拌罐、水罐、等主要生产和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3万吨清洗剂、表面处理剂、消毒剂、水处理剂。

1、废气: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lmg/m2)2运营期本项目硝酸雾按全部转化为氮氧化物(NO2)统计,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1II时段排放限值(VOCs:60mg/m3.0kg/h),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2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联氨):0.6mg/m)NO.、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NO.:100mg/m2、颗粒物:10mmg/m2)。氯化氢、硫酸雾、HF参考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氯化氢:10mg/m2HF:6.0mg/m’、硫酸雾:20mg/m2)。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2),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mg/m2),氯化氢、HF、硫酸雾参考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0.05 mg/m2HF:0.02mg/m2、硫酸雾:0.3mg/m2)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不外排废水;运营期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池收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全盐量参照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25)2标准。

3、噪声:1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昼间≤70dB(A)、夜间≤55dB(A))2运营期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为: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的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