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8月1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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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74721J/2023-538349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1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
2023年8月1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县城鲁山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3250229
电子邮箱:yyhbxkk@1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中核沂源县西里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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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沂源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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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汇中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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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美侬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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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自 110kV 升压站出线一回 110kV 线路 T 接至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 博供电公司 110kV 源唐线(沂源站~唐山站 110kV 源唐线),实现电力并网。 本工程共新建 110kV 单回架空线路9.3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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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土方作业采用湿式作业,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应加盖蓬布等措施,减少扬尘。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拟排入附近村临时旱厕,由附近村民清运沤肥,不外排。 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施工期间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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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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