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6月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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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74721J/2023-535543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0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县城鲁山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3250229
电子邮箱:yyhbxkk@1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山东一诺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隔热隔音板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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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中庄镇果乡路 116 号 |
山东一诺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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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益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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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购置搅拌机、成型机、烘干室等设备 27 台(套);年加工隔热隔音板 300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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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有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 2 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水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 年第 82 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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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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