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2025年10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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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74721J/2025-554711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
2025年10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县城鲁山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3250229
电子邮箱:yyhbx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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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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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田一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万罐黄桃水果罐头项目 |
淄博市沂源县兴源路与振兴路交汇处东南角标准化厂房6号楼101 |
山东田一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英威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用地面积4968.63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拟购置清洗提升机、翻瓣机、淋洗机、滚筒去皮机、输送线、毛刷机、灯检台、夹瓶式洗瓶机、爬梯、直行装罐线、控制柜、糖水灌溉机、玻璃瓶封口机、巴氏水浴杀菌机、风刀去水机、磁力码垛机、化糖罐、食罐卸垛机、贴标机、循环收罐线、无动力装箱平台、装箱线、封箱机、滚筒输送机等,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黄桃罐头6000万罐、橘子罐头50万罐、什锦罐头50万罐。 |
1、废气 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数值见下表。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沂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3-4。 3、噪声: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声功能区标准。 4、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 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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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5亿只新型功能盖项目 |
山东沂源经济开发区荆山路与专利园路交叉口东南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橡塑包装材料分公司厂区内 |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主要新建2条注塑生产线(玻璃瓶盖及铝塑组合盖),利用18套注塑机进行生产。其中13型、20型、26/28型、32型、32MM类型产品对应利用6套注塑机,最大注塑周期为130s,年工作时长以7200h计,对应产品产能为89800万支:7.5-4.9/4.7、12-FY/-1、28PP、YB盖、28-DIN-ZD、35-EB类型产品对应12套注塑机,最大注塑周期为30s,年工作时长以7200h计,对应产品产能为45600万支。 |
1、废气:拟建项目废气废气主要为塑料盖注塑生产线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G1、组合盖注塑生产线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G2、注塑边角料粉碎废气G3、铝带冲床加工废气G4、铝盖清洗后烘干废气G5。 塑料盖注塑生产线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G1、组合盖注塑生产线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G2、铝盖清洗后烘干废气G5主要污染物为VOCs,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的排放限值(60mg/m3,3kg/h)、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注塑边角料粉碎废气G3、铝带冲床加工废气G4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 2、废水:项目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厂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沂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接收水质要求。全盐量参照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25)表2标准。 2、噪声: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相关要求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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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电机壳粘土砂造型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悦庄镇民营工业园 |
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3条树脂砂自动造型线、1条树脂砂处理线、布置一套3t/h中频感应电炉(一拖二)用于树脂砂铸造过程熔炼工序、清理打磨工序。新增浇注区一处。主要包括2条静压粘土砂自动造型线,2条粘土砂自动造型线,壳型造型线一条;2套2t/h中频感应电炉(一拖二);1套0.75t/h中频感应电炉(一拖二);40T/h粘土砂处理线一条,60T/h粘土砂处理线一条,覆膜砂旧砂再生生产线一条,制芯工序生产线一条。 |
1、废气:落砂扒活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车间落砂扒活工序排气筒P1-1(21m)排放;浇注、混砂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处理后通过一车间浇注混砂工序排气筒P1-2(21m)排放;树脂砂旧砂再生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车间树脂砂旧砂再生工序排气筒P1-3(21m)排放;3T电炉熔炼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T电炉熔炼工序排气筒P1-4(21m)排放;一车间清理粗抛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车间清理粗抛工序排气筒P1-5(15m)排放;一车间清理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车间清理打磨工序排气筒P1-6(15m)排放;一车间清理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车间清理打磨工序排气筒P1-7(15m)排放;0.75T电炉熔炼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0.75T电炉熔炼工序排气筒P2-1(15m)排放;西二车间浇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西二车间浇注工序排气筒P2-2(15m)排放;40T/h粘土砂处理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T/h粘土砂处理线排气筒P2-3(15m)排放;西二车间静压线粘土砂旧砂再生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西二车间静压线粘土砂旧砂再生工序排气筒P2-4(15m)排放;砂处理场静压线粘土砂旧砂再生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砂处理场静压线粘土砂旧砂再生工序排气筒P2-5(15m)排放;二车间制芯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二车间制芯工序排气筒P2-6(15m)排放;2T电炉熔炼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T电炉熔炼工序排气筒P2-7(15m)排放;东二车间静压线球化铁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东二车间静压线球化铁工序排气筒P2-8(15m)排放;东二车间静压线扒活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东二车间静压线扒活工序排气筒P2-9(15m)排放;东二车间静压线浇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东二车间静压线浇注工序排气筒P2-10(15m)排放;提升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提升机排气筒P2-11(15m)排放;覆膜砂旧砂再生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覆膜砂旧砂再生工序排气筒P2-12(21m)排放;壳型砂处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壳型砂处理工序排气筒P2-13(15m)排放;壳型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壳型造型浇注排气筒P2-14(15m)排放;三车间清理粗抛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三车间清理粗抛工序排气筒P3-1(15m)排放;三车间清理精抛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三车间清理精抛工序排气筒P3-2(15m)排放;三车间清理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三车间清理打磨工序排气筒P3-3(15m)排放;三车间清理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三车间清理打磨工序排气筒P3-4(15m)排放;三车间负压喷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预处理+沸石分子筛转轮+催化燃烧(CO)处理后通过三车间负压喷漆工序排气筒P3-5(15m)排放;三车间东清理粗抛工序废气三车间东清理粗抛工序排气筒P3-6(15m)排放;七车间水帘喷漆、烘干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预处理+沸石分子筛转轮+催化燃烧(CO)处理后通过七车间水帘喷漆、烘干工序排气筒P7-1(15m)排放;七车间热水锅炉有低氮燃烧、废气通过七车间热水锅炉排气筒P7-2(15m)排放;危废贮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危废贮存工序排气筒P8-1(15m)排放;冬季供暖锅炉设有低氮燃烧、废气通过冬季供暖锅炉排气筒P8-2(15m)排放;浴室锅炉设有低氮燃烧、废气通过浴室锅炉排气筒P8-3(15m)排放。 项目锅炉排放的SO2、NOx、颗粒物和林格曼黑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相关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生产线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涂装工序和危废间有组织排放的VOCs、苯、二甲苯、甲苯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中相关标准要求;生产线其余工序有组织排放的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加强无组织控制措施管理,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VOCs、苯、二甲苯、甲苯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中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厂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25)表2中标准及沂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声功能区标准。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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