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预测预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污染过程,按照国家区域联防联控要求,全县于2025年3月5日12时00分发布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沂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及时发布信息,落实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应急响应措施。
在应急响应期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并于每天下午15:00 前将应急响应情况报沂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直至预警解除,应急响应终止。
联系人:陈晓波 联系电话:3248934
协同邮箱: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督查办
沂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