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X3ZB20240727311)办理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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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74721J/2025-555278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沂源县已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X3ZB20240727311)的整改工作,现予以销号公示。
时间: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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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淄博市沂源县重点涉气企业整治提升力度不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如沂源研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山东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金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沂源臻业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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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督促企业加大废气治理投入,强化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优化企业治污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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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群众反映的沂源研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山东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金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沂源臻业工贸有限公司4家企业,2021年以来分别开展了扬尘治理提升、活性炭处理设施规范提升、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等工程措施,企业大气治理水平有所提高,仍存在活性炭更换不及时、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重点涉气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各镇办、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督促企业加大废气治理投入,提升治理水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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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加大了对重点涉气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在确保企业设施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加大废气治理投入,提升治理水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