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D3ZB202408061002)办理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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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74721J/2025-555277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沂源县已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D3ZB202408061002)的整改工作,现予以销号公示。
时间: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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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沂源县鲁村镇舍庄村,村南侧河流处每天早上有人员向该河流内排放废水,污染水源,疑似是上游三黄沟钢结构厂排放的废水,要求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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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完成晾晒粪便清理,加大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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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鲁村镇舍庄村南侧河流为福安河,对该条河流舍庄上游进行溯源排查,南官庄村生产路(金牛桥附近)边有村民堆肥种植庄稼,因大雨将粪便冲入福安河中。 反映的“三黄沟钢结构厂”为山东安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从事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于企业农作物肥料,现场未发现外排现象。 1.责令居民对晾晒粪便进行清理; 2.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对周边养殖户粪污处置进行指导,对农用地用肥进行规范,避免粪污、肥料随雨水冲刷至河道; 3.责成沂源县水利局加强巡河检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4.责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加强河流水质监测预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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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
村民晾晒粪便已清理,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已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