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职责任务清单
索引号: 11370300MB2874721J/2020-510930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职责任务清单

发布日期: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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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职责任务清单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有关规范性文件;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和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乡镇、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邻县和县内各乡镇间的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国家及省、市、县的规定审核、审定、申报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县内核设施安全实行监督管理;对全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地    址:沂源县荆山路34号
    联系方式:324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