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第三季度沂源县水环境质量提升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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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74721J/2021-521764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
一、执行措施
根据《淄博市2021年水生态治理重点任务》、《关于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1〕37号)等进行沂源县水环境质量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是实施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对重点区域污水和入河湖排污口进行综合整治,二是提标改造2处污水处理厂,提升水质保证出水效果。三是10月底实现1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纳管或收集治理。
三、工作进展与成效
项目进展情况:1、完成全县398处入河排污(水)口的溯源、分类、编码、整治及销号。2、投资6100万元,完成2座污水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类IV类水。3、采取政府奖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方式,今年共完成64个村,覆盖12个镇办、1.8万户人口。截至10月底,66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11月中旬联合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对64个治理村庄进行了验收。
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河流水质管控,减少排污口,增强河流自净能力;增强了污水厂处理能力,提升水质,减少枯水期补水对河流自净的冲击,改善了河流环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工程已完成,基本消除了农村生活污水横流,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责任分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水与土壤环境科。
五、后续举措
进一步加强河排放管控,落实长效机制;监督污水处理厂排放效果,保证水质;监督制定运维管理办法做好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设施长效运行。
六、监督方式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水与土壤环境科,监督电话:325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