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第二季度沂源县水环境质量提升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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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74721J/2021-52176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
一、执行措施
根据《淄博市2021年水生态治理重点任务》、《关于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1〕37号)等进行沂源县水环境质量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是制定并实施河流和入河排污口整治措施二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
三、工作进展与成效
项目进展情况:1、完成全县398处入河排污(水)口的溯源、分类、编码。2、投资6100万元,完成2座污水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类IV类水。
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河流水质管控,减少排污口,增强河流自净能力;增强了污水厂处理能力,提升水质,减少枯水期补水对河流自净的冲击,改善了河流环境。
四、责任分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水与土壤环境科。
五、后续举措
进一步加强河排放管控,落实长效机制;监督污水处理厂排放效果,保证水质。
六、监督方式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水与土壤环境科,监督电话:325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