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索引号: 11370300MB2874721J/2021-535095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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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1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沂源分局紧紧围绕生态沂源建设工作目标,坚持内涵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力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全面协调发展。持续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督察等重点工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20211-10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231天,优良率76%,综合指数4.12全市第一。六项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浓度分别为8微克每立方米、18微克每立方米、78微克每立方米、39微克每立方米、1.2毫克每立方米、163微克每立方,其中PM2.5O3CO分别同比改善4.9%1.8%7.7%20211-9月份,全县水环境质量在全省148个县(市、区)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排名第3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全员环保”工作机制成效明显制定印发了《沂源县环境空气质量全域管控责任制(试行)》的通知,成立了由书记、县长任组(站)长的历山、南麻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管控专班和管控工作微信群,各镇、街道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站长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管控专班,对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牵头推进,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域管控责任制落实,沂源县调整充实了生态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将各镇办的各个行业分管领导纳入12个专业委员会抽调专人成立了沂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域管控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落实,累计出动抽查人员1000余人次,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五级管理办法,倒逼企业主动落实生态环境责任,截至目前,累计督办整改生态环境问题271项。

(二)大气污染治理扎实推进一是全面加强VOCs综合整治。印发了《沂源县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完成了49家企业单一低效VOCs治理设施提升改造、4家印刷企业源头替代、建成了1套RTO处理设施和1套CO处理设施。二是持续推进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梳理确定15家工业炉窑企业深度治理任务,并制定一企一策,现已完成14家三是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扬尘综合整治累计检查工业企业996家(次),发现整改问题34个,依法处罚企业8家。四是积极推进实施沂源县造雾增湿抑尘改善城区人居环境项目。投资900余万元在城区人民路、新城路、瑞阳路、历山路、健康路等10条主要路段建设雾森系统41km,进一步改善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投资180余万元,购置气溶胶激光雷达监测设备1套,对城区范围内颗粒物情况进行实时扫描,实现污染源快速溯源,精准监管。五是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按时完成瑞阳公司1台35吨锅炉、1台25吨煤粉锅炉拆除淘汰和山东飞龙食品有限公司6吨煤粉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组织源能热电等公司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及火电行业碳排放交易工作。是严格落实臭氧污染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制定了《沂源县臭氧污染管控方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臭氧污染管控措施。按国家、省、市要求,对455家涉气企业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分行业差异化管控。

(三)水土污染治理持续提升编制了《沂源县地表水污染防控及溯源管理能力建设方案》,制定了《沂河水质管控提升方案》,实施了全县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在田庄水库、沂河及11条支流设立了镇办监测点,每月一监测、一考核、一通报,在确保压力传导的同时及时掌握河流水质情况;根据市里下达任务要求,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66个,进一步削减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集中开展水质提升治理行动,排查、封堵、整治入河湖排污口56处;完成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建设,进一步削减了水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对合力泰公司等12家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建立并落实了监测监管措施,督促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新建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监测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固废危废监督力度持续加强制定印发了《沂源县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排查企业157,排查废弃坑塘、院落、厂房88对沂源灏威汽修厂被依法实施10万元行政处罚。开展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整治五年行动,排查工业企业157家,重点场所116处,发现整改问题127个,查处非法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案件一起,处罚金12.22万元。将全县139家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和84家危废产生企业列入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档案贮存场所,落实了危废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废转移五联单制度。

 

)污染源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按照“充分、可印证”的原则,对发挥减排效益的项目档案及时进行细致、全面的整理。水污染减排方面上报西鱼台村生活污水处理、彩板峪村生活污水处理、鲁村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抓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发挥减排效益;大气污染减排方面上报项目有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关停淘汰、沂源县华鑫建材有限公司隧道窑关停拆除、瑞阳制药有限公司VOCS治理工程、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煤粉炉关停拆除。同时,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结合环境统计数据,将全县13家大气重点排污企业,16家水重点排污企业和13家土壤重点排污企业以及其他类5家排污企业纳入统一管理。

)环境安全底线进一步牢固认真开展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了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沂源)有限公司、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开发区)等 27家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和备案等工作;督促鑫泉医药、合力泰公司、瑞阳制药公司等21家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提高了企业处置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实战能力。督促全县环境风险源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对全县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出动138人次,排查28家重点企业,环境安全底线进一步牢固。

)不断强化环境监测水平。全面完成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万人千吨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专项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等点源监测任务,监测数据达20000余个。同时,全面完成了对全县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企业有组织排口摸底排查工作,为完成重点管理与简化管理单位排口摸底排查工作打下基础。

)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积极组织晨查夜查,扎实开展环保日常检查、节假日巡查等环境执法工作,积极配合开展环保专项执法、环保综合执法活动,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企业1800多家次,晨查、夜查100多次,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5起,罚款130多万元。依托全市智慧环保网格化平台开展网格化监管执法,形成了分局专项执法检查和网格员日常巡查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模式。全面推广智慧监管系统,执法端已全部正常使用截至目前上传执法230多条,辖区内分批次帮助企业安装智慧监管系统企业端,目前已安装APP企业端450多家。进一步规范移动源监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2021年共路面尾气检测4119辆重型柴油车辆,其中尾气超标并处罚1084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注册并喷码完成777台。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704台。

)环保宣传教育创新开展加大媒体宣传力度,1-10月份,在省市环保网站发稿237篇,在电视《沂源新闻》播放3条,在《山东环境》刊物发表1篇,在《中国环境监察》《大众网》等报刊网站发表24篇,在新媒体《淄博环境》《掌上沂源》等微信公众号发表24篇;充分发挥自媒体宣传优势,利用《沂源环保》微信公众号和《沂源环境》政务微博进行广泛宣传,并开通微信和微博视频号,发表微信视频29条,微博视频24条,注册抖音视频号《沂河源头话环保》,发表短视频30条。组织开展庆.世界环境日暨庆祝建党100 周年生态环境摄影展,组织参加各类宣传活动6次。组织参加省厅举办的百年岁月峥嵘.奋进时代征程生态环保书画摄影展,4件作品被评为入展优秀作品。在全省第三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名单中,有7名学小学生被确定为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从日常监管情况来看,在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道路保洁清扫能力、机动车尾气监管能力等方面,都存在着薄弱环节。比如:在施工工地监管上,未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在线监控、无人机抓拍等高科技监管手段;道路保洁能力不足,缺乏机械化洗扫设备,特别是非城区道路主要靠人工保洁,保洁效果不佳。是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等所需资金缺口大。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坚持党建统领,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一是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查找廉政隐患点。班子成员定期调整分工、监察大队每年调整执法区域、行政许可、总量审批与项目审批独立分开,最大限度杜绝廉政风险。二是严格局内工作考核和任务落实。实施重点工作任务班子成员挂包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将各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三是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环境执法网上公开,实行干部轮岗交流,实现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狠抓大气污染治理。一是紧紧围绕两炉企业,紧盯企业小时超标不放松,抓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氨逃逸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继续加强VOCs企业综合整治,提升治理工艺,提高处理效率。三是继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四是充分发挥电量平台的监管和导向作用,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五是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步行踏勘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六是全面实施重点区域、路段人工造雾安装项目,逐步对城区道路实现全覆盖,进一步降低城区扬尘污染。

(三)狠抓水环境质量提升。一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巡河工作。严格落实河湖巡查,对重点区段加大巡查力度,细化巡查内容。对问题易发、频发河段实行重点巡查,确保河湖水质长期达标。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农村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确保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提升城市污水治理水平。全面截断城区生活污水汇入沂河径流。四是全面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减少农村生活污水排放。

(四)狠抓扬尘污染防治。一是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要求,对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二是提高城区道路冲洗、保洁标准,确保冲洗效果,城区道路要显露路面底色,达到以克论净标准。三是全面硬化建成区及堆场、料场、各类临时停车场所及道路平交道口,合理规划重点区域的各类临时停车场地,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清理或搬迁。四是加强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单位的执法监管,督促餐饮单位及时清理维护油烟净化器,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要依法查处。

(五)狠抓机动车污染防治。一是持续开展柴油车联合执法检查,提高路检路查频次和抽测数量,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工作,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注册,对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入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