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0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索引号: 11370300MB2874721J/2020-506288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16 发布机构: 沂源县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0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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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生态沂源建设工作目标,坚持内涵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力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全面协调发展。持续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督察等重点工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截至10月底,全县良好以上天数232 天,同比增加47 天,良好率75.8 %,同比改善15.3%。全县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O3、CO浓度分别为8 微克每立方米、17 微克每立方米、64 微克每立方米、41  微克每立方米、166微克每立方米、1.3 毫克每立方米。分别同比改善38.5 %、29.2 %、23.8 %、16.3%、10.8 %、27.8 %。1-9月,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列全省区县第32位,居内陆城市第一。生态环境部通报,1-9月份沂河韩旺出境断面水质达到二类标准,稳定控制在省市目标值内。

(一)狠抓全员环保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有关领导任副总指挥的生态沂源建设指挥部,制定印发《沂源县关于建立“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沂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县直部门、单位生态环境质量攻坚突破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作用,从发改、住建、农业、交通、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在全市创新成立了生态环境委员会督查组,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本行业领域各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全力调度、推进各辖领域攻坚突破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共督办整改生态环境问题672656项年度攻坚行动任务已完成593项,剩余的63项治理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严格落实生态沂源建设镇办、部门考核办法,每月对镇办、部门进行考核通报,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五级管理办法,倒逼企业主动落实生态环境责任,截至目前,公开表彰环保光荣榜企业9家,曝光环保黑榜企业10

(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推进煤炭压减任务,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源能热电西厂区2台燃煤机组关停加强重点能耗企业监管8家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管理系统,目前已完成4(剩余4家企业分别是:鲁阳、沃源、瑞丰、卓意)全面实施大气环境污染治理,486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460项,停产24项,正在推进2(分别是飞龙食品公司高效煤粉炉改清洁能源,药玻公司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淘汰)。药玻公司投资1.2亿元,在全国玻璃行业中率先建设集中煤制气项目;对照淄博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规范对全县255家涉VOCs企业实施了提升整治,对城区重点路段及8家重点企业定期开展走航监测,对发现问题即时整改。同时,充分利用日常监察和环保夜查继续加大错峰检修和错时加油工作的监督、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降低VOCs排放。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300余家(次)、加油站170余家(次),发现整改问题224个。

(三)水土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全县农村污水治理现状,提出“靶向治理、综合施策”的治理思路,探索制定了《分散式就地利用模式规范》,采取城市污水管网、连片整治等模式十种模式全力推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度投资1000余万元,对田庄水库周边生活污水排放量大的5个村庄进行集中整治,全面铺开了2020年度215个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截至目前,累计新建集中处理设施9处,提升改造57处,完成验收村庄2682019年度95个村,2020年度215个,共310个村。剩余42个村将在年底前完成验收),下一步该模式将在省市推介推广;加强入沂河支流断面水质监测,将各镇办河流水质情况纳入生态建设工作考核,加大对沂河沿岸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55处排污口该封堵的封堵、该修复的修复、该治理的治理;开展了27块农用地转住宅地的状况调查,对合力泰公司等4家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建立并落实了监测监管措施,督促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新建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工业企业扬尘污染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全县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治理考核实施细则》要求,采取行业对标整治的工作方式,对全县镇办、经济开发区进行驻地指导截至目前,累计检查企业2736家(次),交办整改问题667,并对全市工业企业扬尘考核排名靠后的4家企业进行通报批评、集中曝光

)固废危废监督管理情况。开展了沂源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坑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一般固体废物产生企业91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51家、废弃坑塘16处。同时,及时督促建设马王峪一般固废处置项目,计划处置存放2万方固废。

(六)基本完成污染源普查。完成了全县756家工业源、134家农业源,58家集中式、680家生活源和69家移动源(共计1697家)的系统录入工作。目前,上级正在进行质量核查。同时,水污染减排大气污染减排方面,分别完成“十三五”总减排任务的100%。

(七)认真开展环境安全管理。督促合力泰公司、瑞阳公司等16家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完成合力泰公司、桃源医药公司等36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审核,每季度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156人次,排查28家重点企业,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八)不断强化环境监测水平。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聚集区周边地下水、农村饮用水源地、瑞阳小区噪声、韩旺断面总氮溯源、县污水处理厂、红旗水库等点源监测任务,例行监测数据达6000余个。开展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源解析工作,采集30个空气样品滤膜,为准确掌握我县环境现状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认真完成了环境监控、环境监测站点搬迁、环境执法监测等工作。

(九)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认真配合县领导带队夜查,扎实开展环保夜查、节假日巡查,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企业2000多家次,晨查、夜查200多次,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5起,罚款575万多元,受理环境信访案件478起,处结率100%依托全市智慧环保网格化平台开展网格化监管执法,形成了分局专项执法检查和网格员日常巡查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模式,发现并及时整改环境问题263配备机动车尾气监测设备以来,借用公车平台车辆一辆,路检抽测车辆448辆。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VOCs走航监测,对县内S234省道、S236省道、荆山路等县城8条主要道路进行走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道路附近存在VOCs异常浓度高值的6家企业实施了问题交办整改;邀请安徽科创中光科技有限公司运用雷达扫描溯源技术开展了污染物溯源排查,精准发现环境问题32项。同时,抽调专人成立企业“环保体检”专班,围绕企业环保手续、治污设施运行、无组织排放、危废固废管理、OCs整治、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等重点内容,64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73项。

(十)积极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省市环保网站发稿 183篇,《山东环境》发稿1篇,《争做合格案卷人-山东环保故事集》收集发稿1篇,播放电视新闻6。组织开展庆六五书法摄影征文比赛、“美丽沂源我是行动者”活动,成立“美丽沂源我是行动者”行动团,按期开展环保课堂和环保活动。组织申报“省级绿色学校”1家,荣获市级“绿色家庭”2家、全省“齐鲁环保小卫士”4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指标改善问题。除了监测站点搬迁和大范围气候条件影响外,主要影响是受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排放等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指标持续改善难度大。二是从日常监管情况来看,在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道路保洁清扫能力、机动车尾气监管能力等方面,都存在着薄弱环节。比如:在施工工地监管上,未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在线监控、无人机抓拍等高科技监管手段;道路保洁能力不足,缺乏机械化洗扫设备,特别是非城区道路主要靠人工保洁,保洁效果不佳。三是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等所需资金缺口大。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各项考核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到镇办、部门、科室、人员,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对各类环境问题“抓细抓早”,从细节处入手,全面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狠抓大气污染治理。一是紧紧围绕“两炉”(锅炉、窑炉)企业,抓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紧盯企业“小时超标”问题不放松;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氨逃逸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继续加强涉VOCs企业综合整治,积极推进企业在单一光氧处理工艺基础上增加活性炭吸附等,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逐步推进有机化工等重点涉VOCs企业实施CO(催化燃烧)、RTO(蓄热式高温焚烧)、RCO(蓄热式催化燃烧)等高效处理工艺改造。三是继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密闭、蓬盖、硬化、洒水降尘等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加强厂区保洁力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四是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组织各有关部门、镇办对重点区域开展步行踏勘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对各领域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交办、督办、曝光。

狠抓水环境质量提升一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巡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巡河时间、长度和频次开展河湖巡查,对重点河湖、重点区段要加大巡查力度,细化巡查内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问题易发、频发河段实行重点巡查,将入河湖排水(污)口、垃圾倾倒、农田退水、非法采砂、水草藻类异常生长等情况纳入巡查范围,及时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的垃圾、水生植物,确保河湖水质长期达标。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督促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加强农村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网格化巡查机制,确保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提升城市污水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城市污水管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任务,制定城市污水管网“空白”区域建设计划。同时,加快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四是全面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对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减少农村生活污水排放

(四)狠抓扬尘污染防治。一是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控6个100%和8个100%措施要求,同时要采取湿法作业进一步减少扬尘污染,对违法行为(项目)做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罚一起,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同时,建议综合采取视频监控、无人机抓拍等多种方式增加监管手段和监管效率。二是提高城区道路冲洗、保洁标准,确保冲洗效果,城区道路要显露路面底色,达到以克论净的标准。三是全面硬化建成区及周边堆场、料场、各类临时停车场所及道路平交道口。合理规划重点区域的各类临时停车场地,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清理或搬迁。四是加强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单位的执法监管,督促餐饮单位及时清理维护油烟净化器,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要依法查处,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狠抓机动车污染防治。一是持续开展柴油车联合执法检查,提高路检路查频次和抽测数量,对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停放地实施监督抽测,严查各类违法违规上路行驶、冒黑烟上路、超载超限和尾气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二是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注册,并根据登记注册情况,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工作,对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入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