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镇人民政府
对县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杜祯祯委员:
您提出的“在未安装路灯的省道公路沿线由县里统一规划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目前全县路灯安装建设现状给予了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一、石桥镇政府十分重视城镇建设和亮化工作。石桥镇辖区内有国省干线S229沂邳线和县乡道石香路穿越。目前,我镇已在镇驻地及葛庄、黑崖等沿S229线村庄安装路灯70盏,其他沿线的马庄、天井、薛家、东北庄、毫山等村还未实现全覆盖安装。县乡道石香路段沿线分水官庄村安装路灯38盏。
二、省道由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乡镇政府负责道路边沟以外区域的绿化及环境整治等工作。由于乡镇政府财力困难,影响了镇域亮化工作开展。我们将按照省县道管理权属划分,结合城镇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与公路、园林等部门对接协调,积极对上争取亮化项目和资金支持,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石桥镇村建办;联系人:陈富文;联系电话:3460036)
抄送:县政协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