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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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3917/2025-556437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
【文稿解读】沂源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2.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专门法律法规,明确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追究、损失承担等相关规定,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依规执行。
三、如何确保《通知》中的护林防灭火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1.组织保障:通过成立村级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组建应急小分队、明确共同体党委帮包机制,构建 “镇 — 共同体党委 — 村 — 责任人” 四级防控组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制度保障:以《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完善责任状签订、火源管控、火案查处等一系列制度,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防灭火工作机制。
3.要素保障:通过明确重点区域责任人、细化防控措施、强化宣传培训,配齐配强防灭火力量,确保防控资源向关键环节、重点区域倾斜,提升整体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