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石桥镇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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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3917/2023-533573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2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沂源县石桥镇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沂源县石桥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1.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4次,其中机构职能2次,法规公文17次,规划计划1次,会议公开10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5次,建议提案办理4次,财政信息3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次。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调整政策法规、人事调动等信息,让群众获知我单位的政府公开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为扶贫资金使用领域,已按规定进行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政务公开专职负责人员1名,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党政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有序推进。集体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讲解信息报送的的方式方法和内容,提升本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度和办理规范。
4.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党政办公室收集汇总各类公开信息,报分管领导审阅通过后,由专人负责上传至网站后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制。二是依托政务新媒体“印象石桥”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发布政府工作最新动态。三是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政务公开体验区,通过网络与实体两种渠道为群众提供各项服务。
5.监督保障情况
形成了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主体,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的监督保障机制,推动各科室密切配合、协调合作,规范提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质量。完善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将信息公开的完成质量、及时率等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指标;落实责任追究,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