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桥镇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发〔2021〕14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3917/2021-5215188
成文日期
2021-05-28
发文日期
2021-05-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桥镇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发〔2021〕14号
各责任区、各村,各单位:
根据源政办字〔2021〕12号文件《沂源县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石桥镇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石桥镇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各管区、村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决定在全镇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以下简称“一网两长”制)管理。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发〔2020〕11号)、《淄博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关于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通知》(淄耕保办字〔2020〕12号)、《沂源县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源政办字〔2021〕12号等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源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自然资源“一网两长”制,落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发挥基层村“两委”作用,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通过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扛牢自然资源保护政治责任,以“零容忍”的决心遏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及各类违法乱占耕地、私采乱挖山体资源行为,构建责任明确、资源整合、运作高效的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新格局,切实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二、组织体系
全镇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建立一张全域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科学划分网格,建立镇二级网格、行政村三级网格的“一网两长”体系,实现对自然资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
(一)镇二级网格。二级田(山)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助理田(山)长由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总网格员由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担任,包片网格员由镇责任区书记担任。
(二)村三级网格。三级田(山)长由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网格员由二级田(山)长组织选定,原则上从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村“两委”成员、小组长、护林员、河湖长网格员等人员中选定,有条件的村也可以聘任专职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任务。
三、工作职责
(一)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及网格员职责
1.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职责。二级田(山)长负责落实上级田(山)长工作部署,承担网格化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山体保护工作。部署、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查处、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恢复。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相关政策,化解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自觉接受上级田(山)长的监督评价,每半年向上级田(山)长书面汇报本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加强对三级田(山)长的日常管理,对三级网格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及评价。二级助理田(山)长协助二级田(山)长开展工作。
2.镇网格员职责。协助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自然资源进行常态化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开采行为及时制止、上报并采取有效整改恢复措施。及时处理三级田(山)长及村级网格员上报的违法占地、违法开采等各类问题。加强对在建项目、设施农用地的监管,严防少批多占或改变用途。对下级田(山)长和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对村级田(山)长及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三级田(山)长及网格员职责
1.三级田(山)长职责。三级田(山)长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田(山)长、网格员安排部署,承担村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将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及山体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村民履行自然资源保护义务。负责三级网格员的管理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发现和制止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和私采乱挖行为,掌握、化解、上报各类自然资源不稳定因素,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田(山)长制标志牌的管护工作。定期向上一级田(山)长或网格员提报本村网格化管理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田(山)长及网格员的监督评价。
2.村级网格员职责。负责做好网格内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宣讲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及私采乱挖等行为及时制止、上报。加强对在建、已建项目、设施农用地的监管,严防少批多占或改变用途。
四、“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及各部门职责
1.“一网两长”制办公室。负责“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信息,调度、督导、通报、考核“一网两长”制工作。
2.财政所。负责保障推行“一网两长”制所需各项经费,及时足额收缴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罚没财物。
3.派出所。负责依法受理自然资源部门移送的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妨碍自然资源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4.自然资源所。负责依法行使自然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责,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及其他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和涉嫌犯罪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建议纪律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5.乡村振兴办公室: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目标作物;会同自然资源所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违法建住宅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6.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城镇规划区内的“非法占地、违章建设”的巡查、制止、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城镇规划区外的违法占地拆除工作。
7.纪委:加强对各镇及有关部门“一网两长”制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自然资源部门移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案件。
8.考核办:负责将“一网两长”制工作纳入对各村的年度经济发展综合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级“一网两长”制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纪委、组织、派出所、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各村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各村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三级网格田(山)长及网格员及时向上级网格员报告巡查情况,确保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实行拆除督办制度,二级网格田(山)长加大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力度和违法开采行为制止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及时向上级网格员报告。实行执法联动机制,各村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责任主体,负责及时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联合执法队伍组成单位,负责快速、高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设置完善田(山)长制标志牌,明确保护面积范围、职责、监督电话等信息。加强社会监督,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四)强化考核问责。将“一网两长”制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失职、渎职行为启动问责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石桥镇“一网两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石桥镇二、三级田(山)长及网格员名单
3.石桥镇“一网两长”制考核办法
4.石桥镇“一网两长”制巡查、督查制度
附件1
石桥镇“一网两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宗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郭爱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房 哲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郑 雷 政府副镇长、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政军 大泉责任区书记
任纪贵 北庄责任区书记
杨海承 石桥责任区书记
段会启 葛庄责任区书记
赵 伟 财政所所长
张玉涛 石桥派出所所长
李庆锋 石桥自然资源所所长
任玉奎 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陈德学 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石桥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所,李庆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石桥镇二、三级田(山)长及网格员名单
二级田 (山)长 |
副田(山)长 |
总网 格员 |
镇级包片网格员 |
村名 |
三级田(山)长 |
村 级 网 格 员 |
包片网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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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刚 |
郑雷 |
李庆锋 |
王政军 |
大泉村 |
段会吉 |
段连森 段升庆 郝士凤 段会祥 段升君 崔远春 李永叶 王德莲 段良艳 郭光兰 杨春梅 王德爱 张召芬 魏宗英 |
毫山村 |
段连芬 |
杨道发 崔秀玲 杨道杰 杨秀娟 田言芳 田传叶 杨道花 杨本兰 杨朝军 刘志爱 杨洪莲 朱卫红 杨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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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崖村 |
刘太己 |
刘太福 申宗香 刘太伟 韩兴梅 田桂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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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新村 |
杨富本 |
孙长友 耿成君 杨道坡 秦贞花 公丽娜 孙萍 崔运美 杨明玲 杨道菊 曹长江 王文亮 段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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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河村 |
牛玉青 |
王德英 王涛 闵范生李巧英 宋兵娥 张苍花 王福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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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纪贵 |
北庄村 |
田光宝 |
田光帅 段秀玲 杨洪胜 田洪君 杨洪春 田光利 田贵荣 田光美 刘太英 李伟 杨朝英 田发萍 田光美 周慧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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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石村 |
田兵 |
杨娟成 田军 田发珍 杨朝芳 田世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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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村 |
孙广平 |
陈安金 沈政莲 孙照英 陈玉娟 田光秀 杨朝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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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承 |
马庄村 |
王建标 |
王维英 王志军 申纪东 田寿翠 王立勤 王维良马元霞 宋冬玲 马元梅 刘相美 杨本莲 杨道云 申纪昌 郭照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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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村 |
杨本诗 |
董元义 杨自余 杨朝菊 姬广鹏 杨朝友 郭中华 顾希法 张志云 杨本磊 杨本莲 韩光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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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上峪村 |
郭照善 |
宋增宝 郭传升 梁朝利 田桂美 郭照学 梁朝安 郭照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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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峪村 |
张克成 |
张克学 郝树生 徐志荣 周婷婷胡吉云 江秀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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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会启 |
葛庄村 |
徐信尊 |
徐纪军 陈明刚 徐纪英 李守英 陈明皆 徐纪峰 徐志民 陈明谦 陈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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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村 |
杨朝全 |
陈兆龙 陈西孟 郭照珍 陈兆吉 陈燕 杨本月 陈兆玉 陈奉兵 陈启艾 陈奉春 刘玉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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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官庄村 |
沈启福 |
沈元强 王京太 杨朝玲 王京田 杨雪 宋丽萍 王连彬 刘汉增 沈倩 康介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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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河峪沟 |
马文波 |
田永芬 刘汉征 秦贞德 申云霞 马文振 刘纪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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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墩河村 |
沈启功 |
张成武 王道英 沈政功 田仕明 马淑云 邵长美 周本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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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峪村 |
陈兆华 |
武玉贵 石运永 陈启茂 武传祥 宋传香 张梅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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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石桥镇“一网两长”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三级田(山)长、网格员。
二、考核主体
石桥镇“一网两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镇三级田(山)长及网格员“一网两长”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百分制)
(一)考核内容
1.村两委重视程度高,“田(山)长制”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方案、有计划、有制度,三级田(山)长和农户签订责任书,达到“档案规范、面积准确、制度齐全、责任明确、标志无损毁”。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法规政策宣传,有固定的法规政策宣传展板或专栏。(20分)
2.加强对田(山)长和网格员的督察、管理,以镇为单位每年对镇级网格员和三级田(山)长、网格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年有专题研究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村民代表、党员会议,有会议记录,每年对镇级网格员和三级田(山)长、网格员落实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严格奖惩。(20分)
3.能严格按照“一网两长”制的要求,落实各项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做到有台账,有记录。(20分)
4.认真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严格监管各类非农建设项目和设施农业等项目用地,辖区内无重大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现象发生。(20分)
5.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积极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除依法占用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外,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辖区内无破坏撂荒耕地现象。(20分)
(二)扣分事项
监管不到位,经检查发现或被举报查实有下列情形的,扣减相应分值。
1.在国家和省、市、县卫片检查中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导致全镇执法监察整改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每查实一起扣0.5分,最多扣5分。
2.对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图斑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每查实一处扣0.5分,最多扣5分。
3.辖区内发生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被挂牌督办或被上级媒体披露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4.对破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及私采乱挖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甚至妨碍、干扰查处工作的,每查实一起扣0.5分,最多扣5分。
5.对违法占用耕地或者永久基本农田行为隐瞒不报,造成破坏并且整改不到位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
6.辖区内发生撂荒、占压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每查实一处扣1分。
7.不按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信息的,每次扣1分。
8.年内发生非法开采,破坏、占用耕地或者基本农田案件数量多,社会影响大,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四、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管区、村,优先向上级推荐耕地保护激励村资格,优先给予激励资金、项目建设和建设用地指标支持。
附件4
石桥镇“一网两长”制巡查、督查制度
第一条 为扎实开展自然资源巡查、督查工作,促进各田(山)长、网格员责任落实,及时发现、有效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是指通过对所属网格范围进行巡查,发现、处理、报告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破坏和非法开采等行为。
第三条 镇、村田(山)长是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动态巡查工作负总责,各级网格员具体承担动态巡查工作,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巡查工作应覆盖全网格,动态巡查按照网格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区域。
(一)下列区域应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
1.城乡结合部及国道、省道、县道和铁路两侧;镇驻地规划区、村庄周围和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
2.重点采矿区和国有大矿周边等重点地区;
3.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和风景名胜保护区。
(二)其他区域和矿业活动较多地区应作为二级巡查区,实行动态巡查。
第五条 巡查周期要适应违法违规建设及私采乱挖的需要。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网格员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三级田(山)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网格员每2天巡查不少于1次。其中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查。
第六条 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有无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二)有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撂荒、压占及弃耕行为;
(三)有无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植树、种草等“非粮化”行为;
(四)有无私采乱挖及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第七条 镇是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违法采矿等治理工作的主体,负责落实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整改和拆除工作;三级田(山)长是负责落实巡查的直接责任人,要带头开展巡查。网格员负责源头监管,要坚持到田间地头、山岭沟壑等容易发生违法行为的地方巡查。
第八条 巡查要建立统一的巡查记录本和符合要求的详细具体的巡查记录,村级网格员每2天以微信形式向镇级总网格员汇报巡查情况,包括巡查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等情况,每周报告巡查台账;巡查中发现的不能制止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第一时间电话汇报,不得拖延或瞒报,对需整改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重点关注。镇级总网格员每月一次向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及县级包片网格员书面汇报巡查情况及处理措施,对巡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不能有效处理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和县级网格员汇报,不得拖延或瞒报。县级包片网格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依法行政,履行程序,妥善有效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网格员汇报;每半年一次向县“一网两长”制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汇报巡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总结工作的经验、不足及改进的措施等。
第九条 积极提升“一网两长”制工作信息化水平,鼓励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为田(山)长巡查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日常监管效率。
第十条 上级田(山)长应加强对本级网格员及下级田(山)长、网格员巡查履职的监督检查,对巡查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应及时督促提醒;对弄虚作假、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第十一条 督查制度是指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总网格员、包片网格员、“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对下级田(山)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十二条 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网两长”制工作部署事项落实情况;下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网格员履职情况;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违法建设、非法开采巡查落实情况;田(山)长制实施成效等内容。
第十三条 组织实施督查。根据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的安排部署或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督查,督查人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三级田(山)长及网格员,限期整改落实。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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