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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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3669/2019-5012847.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9-03-30 11:09:3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水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并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24108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沂源县水务局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按照《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源政办字[2018]130号)的要求,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进展与巨大成绩。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抽调主力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追求规范严谨。为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县水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完善《沂源县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沂源县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也可到我局进行现场查阅。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给予更新,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逐步建立科学、规范、严谨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拓宽渠道,多元公开政府信息。为使社会各界方便、快捷的获取信息,我局通过各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凭借电子政务网站等现代传播载体。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地通过网站发布各类文件、简报、动态信息;及时积极主动的对网上信箱收到的各类有效建议和咨询进行了回复和处理。二是发挥信息公开栏、宣传展板等传统信息传播媒介作用,强化信息公开传播力度。在局办公楼一楼门厅还设立公开栏,定期更新公开内容,同时还积极加强与沂源通讯、电视台等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水务工作的新动态。
(四)强化学习,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素养。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组织信息公开人员认真参加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经过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素质保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信息,我们在政务信息、沂源信息、沂源通讯、沂源电视台等传媒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动态信息73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水务工作。
1.管理规范。公开了上级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2.办事指南。指导公众了解水务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
3.工作动态。公开了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的实时情况。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沂源政务信息网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决策、行政执法、便民服务、工作动态等子栏目。社会各界通过网站设立的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栏。我局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了公开栏,及时、方便地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二)咨询情况。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0余人次,接受现场咨询10余次;来访、电子邮件和电话咨询30余次,均得到及时妥善回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生。
五、收费、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把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程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群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把握政策能力,同时进一步明确水务信息公开范围。对当前和今后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特别是水务中心工作及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方面的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水务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持久性的工作,今后我们将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水务各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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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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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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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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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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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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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公报发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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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
(一)县直部门、单位 |
个 |
|
(二)街道、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
个 |
|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
(一)县直部门、单位 |
次 |
|
(二)街道、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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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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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
个 |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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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