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沂源县农村供水服务公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4月19日,淄博市水利局下发了淄水农〔2022〕2号文件《淄博市水利局关于明确2022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目标的通知》,其中在工作任务第二项“健全农村供水长效管理体制”中指出: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三个责任”,明晰职责分工。按照“城乡一体、县级统管”工作思路,县域内所有规模化供水工程、镇办供水中心以及联村、单村等供水工程原则上由区县城镇供水公司负责统一建设和运行管理。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诚恳期待您再次对水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努力发展我县水利事业,为沂源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