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D3ZB202408071098)办理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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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3669/2025-555110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水利局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D3ZB202408071098)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沂源县鲁村镇四门地村河道两侧堆放建筑及生活垃圾,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二、整改目标
完成河道内枯枝清理。
三、整改措施
1.责成鲁村镇人民政府对河道内秸秆、枯枝进行清理。
2.责成鲁村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1.鲁村镇人民政府对河道内秸秆、枯枝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
2.鲁村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