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D3ZB20240728321)办理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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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3669/2025-555109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水利局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D3ZB20240728321)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沂源县各水库附近存在众多非法捕捞,建议查处。
二、整改目标
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查处非法捕捞违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
责成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田庄水库综合服务中心、县水利局持续加强对水库巡查监管,发现非法捕捞依法依法依规严厉处置。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田庄水库综合服务中心、县水利局持续加强对水库巡查监管,发现非法捕捞依法依法依规严厉处置。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田庄水库综合服务中心、县水利局按照《沂源县渔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建立了水库巡查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查处倾倒垃圾和非法捕捞行为。近期巡查,未发现非法捕捞现象。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