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对国务院大督查通报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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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3669/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水利局 |
中 共 沂 源 县 委 办 公 室
关于对国务院大督查通报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的通 知
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根据县委主要领导安排,请各相关单位根据第六次、第七次国务院大督查通报问题(附件),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权限,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并将排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签字盖章后,于12月7日前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3241089 3241302
附:国务院大督查通报问题
中共沂源县委办公室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