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沂源县田庄水电站小水电站清理整改通过县级验收的公示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3669/2023-539974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2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水利局 |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23]118号)文件要求和省、市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相关工作安排,按照《淄博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要求,田庄水电站已完成整改并通过了县级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6日—11月1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采用来电或来访的形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3—3225291
邮 箱:yyxswjnsk@zb.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沂源县城胜利路9号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