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水利局关于公布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 “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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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3669/2025-551617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水利局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水利厅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责任制,逐库落实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职责,现将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职责
各镇(街)要认真排查辖区内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以下简称“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确保辖区内所有小型水库全部纳入监管,要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库、不落一岗、不缺一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三个责任人”变更的,要及时报备,第一时间按要求完成水库管理平台线上课程培训,确保水库责任人培训全覆盖。
二、切实提高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尽责能力
各镇(街)要及时开展小型水库责任人汛前和汛中培训,加强新上岗人员重点培训,强化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三个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提升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水库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三、加大督促指导力度
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及时掌握小型水库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和责任人履职情况,确保水库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度汛措施执行到位,保障水库度汛安全。
附件:1.沂源县2025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 沂源县2025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
名单
沂源县水利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