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水利局 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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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3669/2021-524932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水利局 |
沂源县水利局
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循“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工作总思路,把水政执法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努力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促进了我县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一年来的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执法主体责任
1、统筹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筹部署,明确年度法治工作重点,推进措施。
2、强化执法组织体系建设。水利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加强了水行政执法工作力量,严厉打击涉河湖、水资源等重点领域的违法行为。
3.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水利建设全过程,科学谋划和落实法治水利建设各项任务指标,扎实履行法治水利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专题学法讲座3次,坚持依法治水,使水利整体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3、健全水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根据全县水利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分解、巡查检查等一系列规章,印发了《沂源县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沂源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水利普法宣传
1、抓好水法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全面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走出去学”和“请进来教”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工作实际,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理论培训,邀请市消防安全教育专家、相关部门专家等来单位作专题培训报告,积极外出学习典型经验,每年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各级、各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同时结合工作微信群、水利微信公众号,集中理论读写学习、网络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全县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水利法制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全体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2、建设普法阵地。运用多种媒体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借势借力,利用与淄博日报、淄博大众网、鲁中晨报、沂源通讯、沂源广播电台等媒体的合作,利用各大企业电子屏幕、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印发宣传手册、明白纸等载体方式,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
3、三是强化对水利法规的宣传力度。2021年,水利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等形式,结合工作微信群、水利微信公众号,集中理论读写学习、网络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全县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水利法制宣传活动。
加强重要节点宣传。充分利用每年3.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12.4日宪法宣传日、水利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大张旗鼓的集中开展水法规宣传,通过设立宣传站点、进社区、进企业、进施工工地等方式,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对《水法》、《防洪法》、《安全法》、《河道管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广泛宣传。通过宣传,使水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人们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社会的水法制观念和水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4、强化业务现场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制度要求,工作人员现场发挥宣传员的作用,利用河湖管理工作考核、水利工程施工、执法巡查走村入户、包村干部点对点等形式,进行水法现场宣教,向当事人和现场群众解释法律法规,规范水利建设管理行为。内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群众时,积极认真细致地提供咨询服务,为群众释疑解惑。
2021年度,历次水利普法宣传活动,共累计发动1000余人次参与省市组织的水法规知识大赛、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党内法规》等知识答题活动;悬挂横幅30条,电子展播屏50处,张贴宣传画500余张,散发宣传材料1.5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人们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制观念和水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全县水利工作和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高效开展水利法治
一是强化对河湖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针对我县河湖众多,河道岸线长的特点,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建设,建章立制,以河流、水库为单位,设立了县、镇、村三级千余人的河湖管护队伍,实现了全县所有河道、水库的全覆盖、网格化管护。并建立河湖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的激励机制,加强了日常管护、巡查检查工作,对涉水违法行为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今以来,各级河湖长累计开展河湖巡查检查13万余人次,保障了我县河湖的高效安全运行。
二是强化对涉水违法行为的综合查处。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今年以来,县水利局强化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县公安、环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了对涉水违法案件的联合查处。结合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河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扫黑除恶等工作,集中开展了水资源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各种非法采砂、侵占河湖违章建筑、破坏水资源等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了沂源水事秩序的良好。
三是结合水利实际工作,认真开展信访稳定隐患排查,重点对“政风行风热线”“民生热线”等反映的涉水问题及水事矛盾纠纷,强化落实、实时跟进,妥善化解了各种水事矛盾纠纷,有力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今年以来,开展日常管理巡查260余次,其中联合执法40余次,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规范移交涉水违法案件40余起,使全县非法涉水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维护了全县良好的水事秩序,使得沂源河湖环境面貌有了显著改善,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努力维护了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保障了沂源的天蓝水净、繁荣发展。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履行法定程序全覆盖、无遗漏,确保合法有效。
(二)不断健全水法规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清理工作,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加大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完善水行政法规体制机制,厘清水利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职责边界,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多渠道、多形式组织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四)持续做好水利普法宣传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持续提升全县水利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围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水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水利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