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审计局
标题: 沂源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48C/2024-542720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审计局

沂源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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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要求,结合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沂源县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如对报告 内容有疑问,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新城路阳光商务中心;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409;邮箱:s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文件规定切实提高审计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沂源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政策法规2条,部门会议1条,法治建设3条,重大部署执行公开12条,规划计划1条,建议提案办理2个,财政信息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3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务公开培训3条,其他相关信息5条。通过“沂源审计”微信公众号、沂源县审计局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渠道公开发布信息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通过邮寄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自然人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了答复。在收到依申请公开后,审计局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接收并出具回执,第一时间与本人进行了联系和沟通,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满意答复申请人申请的内容已于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可自行查阅、获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具体负责指导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局内部考核体系,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三是保证专人负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四是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对系统的操作要领、使用方法等内容熟练掌握。

(四)平台建设方面

县政府的指导下,及时完善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按要求发布政策法规部门会议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执行公开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管理和服务公开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求负责人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及时、准确的对应当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二是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三是严格把关公开信息内容,发文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查第一步,政务公开上报人员审查第二步,分管领导审核第三步,做到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四是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规范整个流程五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到局绩效目标考核任务,全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在县政府和局党组的指导下,沂源县审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全面。二是对会议、政策解读效果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时效性还有数量需要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形势,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信息上传和完善在时效性、准确性上不出问题,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前,严格审核流程,对文字表述逐字逐句把关;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工作考核中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能发挥;三是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发挥制度化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作用是建立和健全培训机制,提高信息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县审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沂源县审计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创新实践情况

 沂源县审计局持续深化“阳光沂审”政务公开品牌创建,健全完善2345工作模式立足审计工作实际,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

(四)《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沂源县审计局根据《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工作重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和提升。严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报送信息质量、信息上传的审核流程管理,并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强化检查督导。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