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审计局
标题: 沂源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48C/2020-196798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3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审计局

沂源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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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源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审计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职责、机构领导和内设机构等。

    (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业务工作涉及的目前正在实行的政策法规,以县审计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综合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各项业务工作介绍、实施流程等。

    (五)其他:主要包括县审计局重要会议、活动情况;县审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县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沂源县审计局主要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gov.yiyuan.gov.cn/。

    ● 公开时限

    县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县审计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县审计局各内设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书面提交申请。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县审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时间为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地址:沂源县新城路阳光商务中心

    邮编:256100

    电话:3241409

    传真:3229097

    电子信箱:sj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县审计局工作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申请处理

    县审计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县审计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县审计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县审计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县审计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县审计局办公室。县审计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时间为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地址:沂源县新城路阳光商务中心

    邮编:256100

    电话:3241409

    传真:3229097

    邮箱:sjjbgs@zb.shandong.cn

    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县政府工作部门通过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审计局及工作部门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县审计局及工作部门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审计局工作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审计局及工作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构名称:沂源县人民政府

    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编:256100

    行政诉讼机构名称:沂源县人民法院

    地址:沂源县鲁山路89号

    邮编:256100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Word).doc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