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审计机构管理建议的答复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8号
建议人: 徐继瑞、李志田、曲霞
主办单位: 沂源县审计局
答复时间: 2022-10-0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徐继瑞、李志田、曲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审计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代表议案中的“审计机构”实质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第六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规定,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相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监管。

下一步,按照审计法律法规规定,县审计局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抓好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促进沂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审计工作的关心支持,诚恳期待您再次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沂源县审计局  

                              20221008

关于加强审计机构管理的建议